“请问是一个人吗?需要这只小熊陪陪你吗?”我当时怔住,没想到海底捞玩偶的传言是真的。两秒后,我随即摇头摆摆手:“不用了谢谢啊,我可以和我老公开视频通话的。”看着小姐姐离去的背影,我仿佛懂了什么叫做“趾高气扬”。11邻居家有个小孩儿,可谓混世大魔王。我听到他捣乱时他妈妈的咆哮声就觉得头疼,就偷偷同陆靳说:“哎,看到他我都不想生孩子了,尤其是男孩,太皮,哪吃得消养?”“怎么会?”“?”“如果是我的儿子,我一定要求他给他母亲做牛做马。”站着说话不腰疼,我现在都还给他为奴为婢呢,还指望他教儿子来服侍我?12看言情小说,男主告白女主的方式狂傲霸气拽――必须要亲到女主承认喜欢他才肯停下。我看完后效仿,就捧着陆靳的脸亲他的鼻子眼睛,告诉他:“等你亲口说喜欢我了,我才停止亲你。”“嗯?”他没说话。约莫亲了五六下,陆靳依旧不吭声,我问他:“你为什么不说?”他腼腆笑,环住我的胳膊伸直了腰:“有的亲我为什么要说?”跟他比我还是太嫩了。13我的饭量其实不小,跟成年男子相差无几。起初和陆靳恋爱时,每次约会我都极力克制自己。不过,结婚后就不再有所顾忌。“我之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这么能吃?”他得知我的真实饭量,很是惊讶。我给他解释:“因为我之前在克制自己啊,大饭量的女生很容易吓跑人的。”他笑:“那现在怎么不克制了?”我白他一眼,继续吃:“都拐到手了我还怕什么。”14回趟高中母校,参加校庆,活动结束后又带着陆靳逛了圈校园。“?g,我跟你说啊。”看着郁郁葱葱的鹅掌楸,我心生感慨,“我高中的时候,最羡慕的就是学校里那些小情侣。”他牵着我的手,让我继续说。“有句歌词怎么唱的?‘你是我唯一的年少轻狂,也是我余生漫长’,少年的喜欢,青涩、小心翼翼,会害怕被伤害,又学会勇敢去爱。我怎么就没体验过这种爱情呢?如果那时候能遇到你就好了。”陆靳忽然笑出声,我看着他,白色衬衫、干净的头发,身后是足球场,有零星几个小学弟正踢着球,这样的景象,让他看上去竟也有着几分少年的模样。他说:“其实现在遇到我,也不算太晚。”是啊,余生还很长,莫负他与好时光。作者有话要说:完结撒花,欢迎评分、收藏专栏。接档文:《念念如初》,鞠躬。后序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给这篇文写章后序,也算是给这些耗费我五年时间写就的文字做个完美的收场。不错,区区九万出头的字数,我写了近有五年。我总打趣自己,有人“十年磨一剑”,而我是“五年成一文”。更新之龟速,我想追过我文的读者,及我的亲友们都深有体会,简直到了不配拥有读者的地步。但用五年的时间来写成这样的文字,我想值得。在这几年里,我写作的心境发生了诸多改变。从期望成名到如今为放松自我而创作,沉淀下来,静心写自己愿意写的故事,不去迎合市场,我自诩这是非常难得的事。而《枕席》则是陪伴我最久的故事。它不仅是我写作心境历程的陪伴,更是我的文笔转变的见证。即使在职业作者眼中,经过这么多年的修炼,子厌歧这个无名小作者的文笔依旧稚嫩,故事结构与逻辑也存在不少欠缺。可目前这版重修的文字,的确是我电脑里五个版本中,我最为满意的。作为故事的作者,我应当感激这篇短文。言归正传,再说《枕席》这篇文。有读者问我,这些是真实事件吗?我直言不讳说,不是的,只是艺术文字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种日记式的写作方式,很适合我这种懒人。我写《枕席》的初衷其实很简单,只是单纯想要记录生活的美好。我母亲就是这样的人,在她有部废用的手机里,我曾在备忘录里翻出过不少类似的内容,关于家庭、过去的朋友,那是她用来记录她生活中的幸事的文字。她说这虽然都是些生活中的小事,可生活不就是些小事组成的么?她想多年后再看到这些文字,一定会有许多的回忆与温馨。所以我决定也将我生活中的温暖记录,把那些真实发生的事件,通过文字的加工再呈现,并尝试着构建出陆氏夫妇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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