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看就是名家大作,另一个不过是稚童随笔涂鸦,但因为那是她爱的闻煜画的,是她家相公送她的明月,在她眼里就是全世界最美的那幅画。
闻煜的心难以抑制地荡漾。
他看着她的手指抚过那幅画,就像是她抚过了他的身体。
她怎么能让他这么爱呢?
明明已经爱她如命,却还能每一个下一秒,都比前一秒更加深爱她。
他怎么能不爱她呢?
她这样珍视他的每一分情意,哪怕那只是一个小傻子的童言童语。
闻煜拿起笔,在那幅画上题了一行字:“与君共明月。”
他的字笔锋极为锐利,隐隐有金戈铁马之势,只是寥寥五个字,却仿佛囊括了万里山河。
他的字当然极好,战王闻煜,在成为闻名天下的少年将军之前,早就因为神童之名,被无数大儒交口称赞。如果当年没有投身战场,想必他会是一位风流才子。
“等我平定战乱,为你画上千幅、万幅,每一幅都比他好,不用娘子这样睁着眼说瞎话。”闻煜莞尔一笑,披上战甲,大步离开。
陶然怀里抱着闻煜题字的画,重新躺回了床上,发出了一声喟叹:“啊~我老公画画一定超厉害!”
系统吐槽:“喂、喂,你还没看到他画的画呢。”
“ball、ball你动动你的小脑子,闻煜的字这么好看,古代字画不分家,他画画的水平能差吗?而且他说的那么自信,好期待他的画作啊。我不行了,啊啊啊啊啊老夫的少女心啊,这是什么神仙老公?”
“我才求求你实事求是好吧?就算你再怎么想夸闻煜,起码也等看到画以后再吹?”
“我不管、我不管,我老公天下第一棒,不接受任何反驳!”
“呵,恋爱中的女人。”
建光十二年,北靖和南宁联手,大败东岳,东岳举国降服。
战王不曾虐杀任何一个俘虏,百姓完全没有受到战败的影响,应该说还比从前过的更好了。
归入北靖之后,他们并没有因为是敌国战俘,就低人一等,反而享受到了新政的优渥,轻徭役、减赋税,久经战乱的他们,第一次过上了太平日子。
人们都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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