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好看的人,真是看他们做什么都是一种享受。闻煜的手形很优美,十指修长,色白如玉,指节如同竹节一般分明,放在现代社会完全可以去当手模了。
陶然正放飞自我,胡思乱想呢,就看到那双好看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夫人?”
“你的手真好看。”陶然随口说了一句。
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闻煜的脸瞬间爆红,热度一直烧到了耳朵尖上,只是她随随便便一句夸奖,就让他的心像是飘在了云端上。
“如果夫人喜欢,把我的手送给你好不好?”
陶然脑补的是,把闻煜的手“咔嚓”下来,泡在福尔马林里做成标本,她连忙摇了摇头,“那样太血腥了,你的手还是在你身上长着比较好。”
闻煜先是一愣,然后才是轻笑,她想到哪里去了?
自己这个小娇妻,还真是有大反派的特质呢。
“是连人带手一起送给你呀。”
“原来是这样啊,是我想岔了,好的、好的。”
闻煜和她拉钩,“夫人,答应了,可就不许反悔了哦。”
明明还是小傻子特有的欢快语调,可陶然却觉得闻煜深情的不像话。
来自一种生物本能的判断,让她不敢再像糊弄小孩子那样,轻易地应声说好。
幸好这时,陈清的声音响起,把她从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犹豫里面唤了出来,“娇娇,毽子做好了吗?”
陶然说了要帮陈清也做一个毽子,既可以锻炼她的身体,也可以顺便锻炼她听声辨位的能力。
不过给陈清的毽子,比平常的更加特殊一点,要在毽子上面栓一根绳子,免得陈清因为看不见,到处去捡毽子。
最好还能更加柔软一点,不然砸到她身上会太痛。
陶然绕开闻煜,对陈清说:“快做好啦,再等一下下。”
闻煜看了看自己那只手,虽然被自家娘子说好看,但还是被抛弃在半空中不管,任由它以拉钩的状态空悬着。他眸光微微暗淡,但并没有气馁,也跟了上去,“我还没有踢过毽子呢,要怎么踢呀?”
这是大实话,他确实从来都没有踢过毽子。
不光没踢过毽子,他也没有玩过别的。
闻煜是一个没有童年的人,正如陈清所说,他打小就很聪明,三岁开蒙,六岁就能背出四书五经,九岁就上了战场。
因为北靖朝政不稳,陈清给闻煜的压力一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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