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什么名字?”“况同胜。”况同胜,跟况美盈同姓,看来是况美盈的血亲。孟千姿总觉得这名字怪耳熟的,她转头看孟劲松:“况同胜这个名字,我怎么感觉就这一两天,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孟劲松真不愧长了个大秘的脑子,擅记各类大小事,只略一思忖就有了答案:“是娄洪提到过,他们门里,有一派姓黄的,那人叫黄同胜,跟这个况同胜同名不同姓。”想起来了,说是四几年,黄同胜接了活走脚,在长沙附近撞上日本鬼子,被一梭子枪扫死了,尸体都烂在外头没人收。有意思,居然同名。孟千姿不大相信巧合这种事:“你这位干爷多大了?”“一百零六岁。”四几年,黄同胜应该正值壮年,要是真活到现在,确实也是百多岁的人瑞了。孟千姿心里有七八分准了:黄同胜当年应该是遇袭受伤,但没死,借讹传的死讯上岸了。做走脚这行的,其实很忌讳别人知道自己的职业,试想想,邻居知道你是赶死人的,还能跟你和睦为邻吗?赶尸匠多是因穷入行,而且做这行要保童子身,不能娶妻生子,中国人对“无后”这种事还是挺在意的,所以绝大多数走脚的攒了点本之后,都会思谋着上岸,过正常人的日子。而为了和过去切绝,他们往往会隐姓埋名、搬到异地居住,继而娶妻生子,很多人终其余生对走脚的经历绝口不提,连亲生儿子,都不知道自己老子过去是干什么的。想不到阴差阳错,倒是把黄同胜这桩远年公案给解了。“那你钓提灯画子,是为了什么?”江炼耸了耸肩:“这就是私事了,跟你们的事也没关系。”一桩归一桩,孟千姿倒也确实没兴趣去探他人秘密,当下也不勉强,示意他继续。“本来钓完了,雨也快停了,正准备走,你们来了。我觉得挺奇怪的,就听了会墙角。”野外那种地方,没法挨得太近,江炼听得云里雾中,全程也没闹清楚这三个人什么来头,但有一点是明确的:这几个人把提灯画子叫“山蜃楼”,说什么楼起于珠,有蜃楼必有蜃珠,要把珠子给钓走。这么一来,就跟他大有干系了:他钓这提灯画子,是为了查一件重要的事,事情都还没什么进展,这帮人就要把蜃珠钓走,这让他接下来怎么玩?他说得干脆:“我不知道什么叫蜃珠,也不知道这东西是有还是没有——但宁可信其有吧,我就等在边上看,盼着你能失手,你要是钓不到,那也就没事了。”辛辞暗暗咂舌:千姿昨晚,那可是几次三番地失手啊。他脑补了一下她每次失手、躲在暗处的江炼就呱唧鼓掌叫好的画面,觉得这人是有点欠收拾。“谁知道偏偏就钓到了,我一时间没想好该怎么办,只好先偷偷跟着你们,预备找机会再拿回来——其实也不是拿回来,我只是想把蜃珠放回原处。也是运气,你们中有一个,被我挂的饵吓到了……”说到这儿,他朝着辛辞一笑:“是你吧?”辛辞脸颊发烫,想起脑后挨的那一下,又止不住恼火,觉得这人笑得极其可憎。“接下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我在坡下头把他打晕了,原本想偷梁换柱,趁你们不提防的时候夺了蜃珠就跑,谁知道刚近身就被叫破了……”他看向孟千姿:“你出招那么狠,我没说话的机会,既不想挨打,就只能跟你打了。”其实说话的机会还是有的,又不是没长嘴,打斗时,他完全可以嚷嚷“这是误会”,不过他既已先挨了一抽,就懒得去费这个事了,而且他也并不觉得这些人是能讲理的,既然打起来了,那就打吧,谁怕谁啊。万万没想到,只是一个女的,就把他给拖住了。“你们人多,再打下去对我不利,我急着脱身,只好用了狼喷,我身上只带了那个,本来是怕夜里进山遇到野兽,防身用的。”孟劲松冷笑:“怕进山遇到野兽,带枪带刀更合适吧,只带狼喷?”江炼看了他一眼:“人家野兽没招你,是你进它的地头,带枪带刀,难免见血要命,多大仇啊?狼喷相对温和,一喷了事,能把它赶跑不就行了吗?就算用到人身上……”他转向孟千姿:“……肿个几天也就好了,这口气好消,不会结下死梁子。当然了,也幸亏我跑得快,要是被枪撂倒,打死打残了,梁子就不好解了。”孟劲松一窘:当时情况未明,下手确实应该留有余地,老话也说“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就像孟千姿那眼珠子,要是真废了,那可就是势必追究到底的血仇了,谁还管你是不是误会?自己情急之下放枪,是有点鲁莽了,江炼如果借此做文章,他还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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