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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笔文学网>被宿敌捡回家后我真香了by相逢一刀 > 第23页(第2页)

第23页(第2页)

哪有人将自己不着寸缕的小像保存的?被……被别人见到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作什么呢!”易霆一脚就扑过来了,赶紧捡起手机查看,“什么玩意儿你都敢摔!”

兰萨捏准了狼人不敢对他做什么,占占口头的便宜也没什么。

可被狼人一吼,他心里又不悦了,两手指甲无规律的抓挠着,一语不发。

易霆又把一堆礼物推到兰萨跟前,指指点点:“你的,赶紧挑,不要的我就拿走。”

“全拿走,我不需要人类的赠礼。”

话是这么说,失去了唯一乐趣的兰萨却不自觉把目光往礼品堆上放,他本对这些是不屑看的。

只是有些好奇,人类会赠予什么物品给他?

入目是一把黑色的晴雨长柄伞,想来有细心的粉丝怕他不适应阳光,送了个最实用的东西。

易霆刚要把这些礼物收起来,兰萨一手就握上伞柄,只把它当做工具,去拨弄其他的礼物。

狼人收手不耐烦,退到一边去了:“你的话得反着听是吧?”

兰萨勾起一个动物u形枕,晃了晃觉得无趣,直往易霆脑袋上扔去。

大狼无奈接住,喉咙咕噜几声,都懒得跟兰萨吼了,还舒舒服服的用在狼脑袋上了。

兰萨挑选半天,盯到一份奇怪的礼物。

凋零的玫瑰花被玻璃框起来,安安静静的躺在被打开的盒子里。

玻璃近乎透明,仿佛不存在一般,伸手就可以摸到花的残躯。

上面贴着一张小字条,优美的花体字写着:听说你最喜欢玫瑰。

过往不愉快的回忆浮现,惹的血族亲王周身气压躁动。

一千年前,有一名在人类中声名远扬、在血族中臭名昭著的血猎。因为手持一把刻着玫瑰的短匕,被人称为玫瑰猎手。为人阴险狡诈,

是个没有人该拥有的感情的疯子,手下消灭了无数血族,也包括兰萨的后辈。

他最讨厌的花朵就是玫瑰,在那个年代活过的血族几乎都会厌恶。

何况玫瑰的刺还会伤害到血族。

他怎么可能喜欢?

是哪个不长眼的人类,敢如此挑衅。

兰萨直觉是仇家找上来挑衅,伸手过去,想要徒手把玻璃框捏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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