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倾见他烦了,反身抱他的手臂,阚天果然抓住她的手腕,将她一把从身上扯下来:“今天算了,陪我躺一躺。”
两个人和衣躺在一张那张粉红色的小床上,谁也没有碰到谁。阚天闭着眼睛,烦乱从皱紧的眉头泄出。
“晚乡那条路修通了,从机场过来很容易。”他淡淡地开口。
苏倾发觉他的口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前那种宠溺和哄诱消失了,现在的口气,更像两个成年人之间轻描淡写的对话。
“从香港,还是云南?”
“缅甸。”
阚天早起是靠贩毒和高利贷生意发家的,早年辗转于东南亚,后来家族分裂,他带了一批人北上,扎在晚乡。
这一年来,他待在晚乡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了。
“晚乡没什么市场,再走就是死路。”他闭着眼睛说,半晌,忽而问她,“这段时间死的人这么多,你怕不怕?”
苏倾摇了下头,想起来他看不见,“不怕。”
阚天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终于想起她毕竟还没成年。
如果不是两年前的爆炸案扭曲了时空,他们所处的会是互不相干的两个世界,能有什么共同语言?苏倾七岁入学,他七岁学枪:苏倾十二岁上初中,他十二岁参与毒品押运,十六岁的时候被流弹击中,险些丢了命。
那一次使他神经受损,影响正常勃起。此后他开始有严重的心理障碍,越发的洁癖,以及他的性事,开始同别人不一样,要靠看,控制和赏玩。能让他兴奋的对象,不仅要漂亮和孱弱,还要从内而外的干净,完全从属于他。
3.18爆炸案之后,他开始留意这个女孩。那一年她刚满十四岁,欺霜赛雪,瞳子黝亮,是天生灵物,本人比探子发来的照片还要漂亮。
在招待所的小窗口咬着嘴唇,默不作声掉泪的模样,让人迫不及待地在她成熟之前,伸手采撷这朵尚幼嫩的花蕾。
苏倾额头上的薄汗被风吹干。窗帘盈动,顶灯上面趴了一只飞蛾,翅膀一动不动,像死了一样。
没有记错的话,这是阚天最后一次来这栋别墅。她今年满了十七岁,还有一年就要成年了。
此时董健尚未倒台,上一世的她,只恨自己长大得太快,她想尽办法挽留阚天,注定事与愿违。他喜欢的永远只有小女孩,已经在别处找到了新的安琪儿。她崩溃,破碎,毁灭,她的一生已经毫无意义,沉了二中旁边的护城河。
苏倾忽地想到江谚同她说的话——等五年,十年,二十年。她那样赤诚地相信他,女孩儿做不到的事情,留给别人去做,总会有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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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就放过自己吧。
阚天平躺着,呼吸均匀,似乎已经睡着了。
她背对着他,蜷在一起:“我小的时候,养过校门口卖的小鸡,拿颜料染了各种各样的颜色,有粉红色的,绿色的,黄色的。”
他从沉沉思虑间分神,耐着性子听。这好像是她头一次主动同他闲聊。
从前他很喜欢听苏倾讲话,希望她多说一点,可惜她从来对他无话可说。
她的声音细软而平静:“爸爸给我买了一只粉色的,我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喂它,摸它,跟它玩,上学的时候也想着它。”
“可是后来,小鸡长大了,有原来的两倍大,翅膀和喙都变硬了,它长了鸡冠和胡,羽毛上的粉色掉光了——原来它本来是黄褐色的。”
“我看着它在家里走来走去,在心里觉得它不可爱了,我更喜欢它毛茸茸的模样,不过我没有说出来,还是照样的喂它,照顾它,可是……”
“有一天中午回家,我发现小鸡不见了。我和爸爸四处找,再也没有找到。小鸡好像知道我心里不喜欢它了,所以它自己悄悄地走了。”
“……”
阚天的眼睛猛地张开。苏倾背对他侧躺着,离他很远,微卷的长发倾泻在枕上,头发下隐约露出白皙的脖颈,胳膊和小腿都纤细得可怜。
他翻身抱住她,摸她的脸,她眼下干干的,睫毛扫在他手上,她的表情同她的语气一样平静。
他的声音轻轻响在她耳畔:“你也太聪明了。”
人与人来往匆匆,错肩而过,这样近乎于敏感的聪明,有时尖锐得令他心痛。
他的声音很低:“这套房子,我留给你?”
“不用了。”苏倾在他怀里轻轻说,“好久没有住校了,我想和同学住在一起。”
他把她纤细十指握在掌中玩弄着:“离开晚乡之前,我让吴桐帮你办好住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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