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再进休息室,看到茶杯碎了一地,茶水和着鲜红的血液在米色瓷砖上如一条匍匐的花斑蛇,血的主人听到开门声,抬头看了我一眼,捋下了暴露着狰狞伤口的小臂的袖子,谈笑如常:“怎么回来了?”是的,你曾同我说过,他的精神状况已趋于稳定,但还是尽量不要让他接触太多的变动,尤其像是拍戏这种活动,会严重影响他的情绪。可当时我没太在意,另一方面他在工作上也没出过岔子。饶是我毫无应对的经验,还是在四处找不到止血带的情况下脱了衣服,外衣材质太坚韧不好撕扯,而他的左臂已经像是浸了红漆的滚筒刷。我七手八脚捆好之后,又将他横抱起来,我意识到我已经很久没有抱过他,他比两年前敦实了不少。他的脸色因为失血而苍白如纸,无论我问什么他都一言不发。我想起盛夏那时瓷娃娃一般躺在我后座的模样,一路风驰电掣赶到了医院,他被送进换药室,我在门外踱步,看了眼手表,还来得及去接盛夏。我不知道盛秋明怎么突然撞到我眼前,他问了一句“没事吧”,我方想起这是他所在职的医院。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眼神有些不自然。我来得匆忙,脱了以后只随便套了件羽绒服,拉链才到胸口,衣服上又都是血迹,想来十分狼狈。“我还有点时间,我能讲两句话吗?”他在一旁坐下。我突然有些烦渴,不知道他所谓的“还有点时间”是多长,还是背靠在墙边:“你说吧。”他的手指绞了绞:“我想过了,如果你想陪在盛夏旁边,我愿意转移盛夏的抚养权,只保留我的探视权。”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半晌后澎湃的情绪上涌,我的理智几乎决堤,但却仍要作出一副冷静自持的模样。因为是我的孩子,所以要去引产;因为她流着我的血,你教她生病;因为我喜欢这个孩子,所以千方百计之阻止我们相认?虽然并不尽然,没想到最后一句是自己咆哮出来的,震得整个楼道静了静,各色异样的目光投来。我抓着他的手腕,带他上了车,在幼儿园门口停下来。蓬松的雪晶在践踏下发出呜咽,融合成薄冰,他走着滑了两下,我拉着他一直走到教室门口:“如果你不要她,你亲自跟她说;如果你还有一点点心,你就跟我陪她一起回去。”他的手没有温度,被我掐得紫红,却没能挣出来。直到白晔的助理打电话跟我确认他已经接到白晔,他才能摔开手,活动自己的手腕。我顺着他的目光往玻璃窗里看,孩子们正在画画,大部分人的画纸上都是苹果香蕉一类。盛夏伏在桌案上,略显短小的藕色毛衣没能遮住她的小半截肚子,一笔一画极为专注,她突然抬了一下头,正在我以为她会看向我们的时候,清澈的眸子又向下流转,嘴角旋起一枚酒窝。盛秋明脱了外套:“你把身上的衣服换了吧,不要吓到盛夏。我的工作还没结束,麻烦下课的时候你接她回家。“下课铃响起,盛夏披着火红色的外套,高喊着“爸爸——”像个小炮仗冲我冲刺而来,险些把我撞翻。我在周边家长略惊讶的目光里一把举起她,背在肩上,欢快地朝人群喊了一声“走喽——”,迈着碎步小跑起来,听她抓着我耳朵发出“咯咯”的笑声。到了晚上,盛夏早早洗漱好,躺在大床上,招呼我和盛秋明凑到她旁边,然后一板一眼给我们讲睡前故事。我捧着新买的一堆故事书,有些无奈地看向盛秋明:“她平时都是这样的吗?”大概是有一种为人父母的默契化解了所有尴尬,盛秋明笑了:“听听看吧,有些是从老师那听来的,有些是她自己编的。”虽然逻辑有些粗暴,但我大概听懂了一个卖天鹅蛋的小女孩,和破壳的丑小鸭一起去找妈妈的故事,至于找没找到,就得等她醒来继续编了。我们三人关了灯睡在一起,听着盛夏均匀的呼吸声,沉在我心底的愤懑、忧惧和孤寂被一种充实的安定所替代,我低声道:“我七岁的时候开始一个人睡,那个时候分明有点害怕,但觉得长大了就不能再依赖父母。如果回到当年的话,我一定会死皮赖脸多睡几个月,虽然醒来的时候每天都被抱到了自己的床上。”他的笑声很干涩:“那你比我幸运,我对我爸没什么印象,我妈比天黑还可怕,我还是更愿意一个人睡。相比之下,夏夏好像更怕黑而不是怕我,我捡的一张小铁床她没睡两天就变成杂物台了。““对了,明天麻烦你送她去一趟教堂,我需要回家收拾些东西。”我转过头看向他:“你信教?”“不信。”“那就不必去了,明天我们一起搬家。”半夜的时候我被冻醒,睁眼才发现这母女俩已经抢走了所有被子。盛秋明的睡相尤其差,人挨在床沿大半被子被他拉落在地上,盛夏则双手双脚紧紧抓着被子,甚至把自己裹了一圈,两人之间半米的余裕之上是绷紧的被子,难为他们抢了这么多年的被子。我蹑手蹑脚取了一床新的被子给盛夏盖上,让她睡在我这一侧,我则绕到盛秋明旁躺下防止他摔下去。31我们按着一家人的模式过了将近三个月,熬过了城市上空肆虐的北风,守完了被烟花点燃的雪夜,在盛夏攥紧的小手中一点点靠近,然后,相互憎恶,相互伤害,相互折磨。也许是因为我们没能等来白晔的离婚签名,也许是我们天生不合适,我的律师方展半开玩笑地警告我小心被白晔起诉“重婚罪”的时候,我只是想起他出门前指责我买错了洗衣液的牌子以及客厅里他搭了一半的立式书架等着我去完成。我们为一点小事就开始争执,看到烤焦了的吐司满怀怨气地诘问他“你是想饿死我么”,他也毫不客气地反驳我他并没有给我做早餐的义务。像一件破旧的毛衣上遍布的线头,我们能产生摩擦的地方避无可避,从盥洗室里牙刷的摆放到盛夏缺了一角的五角星发圈,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和他是这样没有耐心一触即发的人。32我曾带着他去小乔的婚礼,小乔嫁给了一个长她十岁的男人,那个人我也接触过,行事稳重端正,离过一次婚。小乔穿着繁复而不累赘的蕾丝婚纱,像一根爱奥尼柱,她挑眉看着我身旁的人:“是他么?”我没有回答,只是握手祝福,介绍道:“我的朋友,盛秋明。”盛秋明客套了两句。小乔开玩笑伸出手道:“阿衡,你现在抢婚还来得及哦。”我打了个干哈哈,身旁的人却冷冷道:“沐先生还是已婚状态,要是抢婚的怕是连累新娘子一起上法庭了。”小乔不自然地笑了笑,扫了一眼四周,突然凑到我耳边道:“恶人自有恶人磨,阿衡,你惨喽。”我心里憋着火,还是挂着笑带着盛秋明离开宾客的队伍,对他一字一句道:“乔小姐是我的朋友。”他略有些无辜地蹙眉看向我:“那我是你的朋友吗,沐先生,你的朋友与我有什么干系呢?”我听到“沐先生”这三个字,就恨不得一拳砸在他脸上,咬着牙笑道:“你这么想,自然就没有关系。我们也不是朋友,你穿着我给你买的衣服,坐着我的车,挂着我的名头来蹭吃蹭喝,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他火速脱下上衣,只留了一件衬衫,把其余的衣服摔在我脸上,扬长而去。春寒料峭,我又不肯追上去,他回到家自然就感冒了。但我也没法眼睁睁地看他受罪,买了药倒了睡戳他侧卧在床边的脊背,他对着床头灯不肯理我。像山丘般逆光的身形僵硬着,我只好道歉:“今天我不该那么说,你是为了我才去的婚礼。”他不回答,我想起以前我们也有为了某个观点争执的时候,冷静下来后觉得自己实在没必要为这些微末的事情浪费时间,多态层次分布才是理想状态,便主动求和。他气鼓鼓地不理我,我就挠他的腰窝,他一面笑一面躲,威胁我道:“我还生气呢,你再来我就不原谅你了。”我不妥协,得意的指出:“你都笑漏气了,还生什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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