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脚步渐慢,最后停了下来。
她看着他缓缓一笑。
“今朝。”
然后,伸手从他手里接过装有闪光球的那枚空间胶囊,却在收手的刹那,将闪着漂亮流光的圆环放进了他的口袋里。
“论天下英雄人物且看今朝的今朝。王乐哥,以后你直接叫我的名字吧。”
不知道究竟是哪句话臊到了这个曾顶着无数大妈白眼,却仍在喋喋不休地和她们宣讲普及广场舞噪音污染严重性的小胖监督员,小圆眼先是呆了一呆,随后胖胖的双颊猛地涨得通红,不住地讷讷点头,“哦哦,好......”
直到他们即将分别,跟着各自的队伍,就要一个往东,一个朝西时,一直低低垂着头的王乐终于抬起微红的胖圆脸,开口道,“......今朝,我俩是同辈,你不用叫我哥。我叫你名字,你也叫我王乐好了。”
说完,他又忍不住用小圆眼觑她,语气羞涩,“不过等我们从逃生狱出去了,今朝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闻言,今朝微微一愣。
随后她轻声一笑,白皙面颊上的笑容美丽而耀眼,“当然可以。到时候你要多少,我就给多少。”大不了以后真进娱乐圈试试做个十八线的小明星。
这样,就既不会暴露了这副身体原主的身份,同时,也能全了她之前说的那番谎话,也不算她骗了他。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王乐不禁激动地点点头,“嗯嗯,我们就这样说好了哈。”说完,他又觉得像是缺了点什么,赶紧补了一句,乐呵呵笑,“那我以后也一定天天给你打榜。”
到时候他多加几个粉丝群,跟他们好好学怎么给明星打各种榜。
就算花光他每个月的薪水,他也一定得把他们今朝整成演艺圈的最红小花旦。然后今朝就能天天都露脸,夜夜都露脸。
这么漂亮的脸,居然还会有人不让露,简直就是瞎了眼——
打榜?
莫名感觉王乐好像又开启了他们之间的另一种模式关系的今朝突然有些发懵,然而转头时,却看见他正一脸苦大仇深,不知道在想什么地兀自跟着大部队往东走了。
今朝轻笑,转头跟在人群最后继续往前走。
或许,她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幸运的人。
所以才能一直遇见像陆子虞,还有王乐这样的好人。
至于程越之......
那可能就是佛祖给予唐僧取经之路的磨难,玩游戏升级必须打败的魔王,她想要获得自由,就得征服或者杀死的Boss。
所以,程越之最好不要和她一样进来了这游戏里。
否则下一次遇见的时候,她一定会毫不顾忌地把当时没能报的仇,没能完成的心愿,通通在他身上试验一遍。
今天有点事,所以晚了。一会儿还得去看中医,晚点回来看需不需要修文。
我好像没在文下聊过自己的事,今天心情突然有些难以平复,就来聊聊两块钱的吧。
可能是因为体质特殊,从青春期开始,作者我一直长痘。但我又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最后都能消,我却越长越厉害,最后演变成了现在顽固难除的皮肤病--网上那种一长一大堆的瘢痕疙瘩。
不过唯一庆幸的是,我的瘢痕没长在脸上,长在了胸前和背上。所以,我也因此从初中开始,不敢穿露肩的衣服,更别说最热的夏天像其他女孩一样穿清凉的吊带了。我的衣服都是能遮则遮,且不能太薄,否则,我的瘢痕疙瘩可能会显现出来。
为了这病,我去过好几家医院。有的说我这个需要美容,有的说我这是遗传,只能打封闭针,但大多一个意思--没法治。就连我找到的最后一个,也是觉得最靠谱一直在喝药的中医,他也只是告诉我,你这个拖太晚了,如果要治,治起来就很困难。
我也知道太晚,可是当时环境是那个样子。高中的时候我的病才脱离了青春痘,初见端倪,可是那个时候我得应付高考,高考完了我又得忙着去读大学,最后在外地看了几次,又辗转几家医院,最后才找到了现在这个中医开始喝中药根治。
不知不觉已经喝了一年了,我的瘢痕疙瘩多少慢慢平了一点,但起效仍旧不明显。而我最近因为压力过大,脸上更是红肿一片,家里有亲戚跟我一样的症状,但他自己查了很多资料和医术,擦药加吃药治好了,于是让我也试试。然而,在我询问他我背上的也能这样治好吗,他说你这个是增生,只能靠美容。
毫无疑问,我的心凉了。我已经隐隐知道我这个病可能一辈子都没法治好了,估计到了晚年,我一直不控制的话,瘢痕疙瘩能长满我的全身。虽然医生安慰我,这个病只是影响美观,不会死人。我不想告诉他,我曾经因为这个病自卑,也因为这个病和男生分手,现在也因为这个病打算以后也不结婚。
因为我知道,就算以后能找到一个真心待我,不介意我的病的另一半,可是我自己也是接受不了的。这个病已经缠绕了我这么多年,我不想以后我的孩子也这样重蹈覆辙--尤其是在周围人都说这不是什么死人的大病,可当他们亲眼见到的时候,又会说“好可怕”的时候,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如果我的孩子和我一样还是个女孩的话,那她一定会崩溃大哭的。
说了这么多,郁气一舒,我现在心里好多了。其实,我最庆幸的一点是,还好这世界上有小说这样包治百病的存在。以前是用国外文学治愈我自己,现在网络发达了,网文也更多了,每当我看到各位太太写的沙雕文的时候,我都觉得是我自己多愁善感了,明明在这世上开心的事那么多,开心活着不好吗?而且我也足够幸运,阅尽了万千小说,看了众多爱情电影,让我成功对爱情无感了。。。对,不仅没有喜欢的人,也没有喜欢的偶像,而且看小说也是只看女主好不好,不管男主是死是活,成为了深度女主控的存在。同时,我也庆幸,现在社会的思想观念也慢慢不一样了,如果是以前,像我这样年纪轻轻就决定一辈子不结婚的,估计只有尼姑或者修女,或者众人眼中的异类。
唉,一不小心变话痨了--最后,我一定会多多码字,快点填坑,把我这几本书通通更完。看小说是我的爱好,写文也是我的爱好,它们对我来说不亚于陆子虞给予今朝的那束光,它们照亮了我的人生。不管怎样,写得烂我会努力进步,工作再忙我也会继续坚持,总之,网文小说里我必定要占到一席天地!(说明一下,这只是我自己的目标,不是和其他作者竞争的意思哈,大家千万憋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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