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了。”郑目开怎么可能继续留在这里吃喝,他说着,便伸手往怀里面掏银子,“结账,打坏的东西我赔。”
“诶诶!好好,爷真是豪爽!”那掌柜的见了银子喜笑颜开,赶紧夸上两句,免得对方变卦。
付完了钱,郑目开和他的两名跟班一脸蛋疼地离开了,连饭都没吃饱,酒也没喝足,只能再寻个别的去处,而且最好离这里远点儿。
而他们还没走出这条街的街口呢,方才趴在桌边、躺在地上、像两条死狗一般的孙亦谐和黄东来……便都起来了。
那个年头的酒,真没那么容易醉。
他俩只是用这种方法把郑目开打发走而已,反正他们脸皮厚,演完这出之后照样好意思坐在那里吃喝。
“嘿,不忌,醒醒,可以了。”孙亦谐起身坐好后便伸手推了推雷不忌。
没想到回应他的是打呼声。
“靠,真醉啦?”孙亦谐道,“毕竟是小孩子,酒量不行啊。”
其实他说这话时有点儿想当然了,在这个宇宙,他在生理上也就比雷不忌大个一两岁而已;雷不忌会真倒,单纯就是因为从小到大喝酒的机会少,缺乏经验和锻炼,所以这次一口气灌了一壶冲击太大了,不像他和黄东来,自幼便家境殷实,喝酒的机会比较多。
“哎~不管他,我们吃。”黄东来也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重新坐定,“小二,再上几只清蒸的,另外再来两碗姜醋啊。”
见这俩这么不要脸,周围的客官和小二也是苦笑纷纷,但看他们仨都是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也没人会多说什么。
今天酒楼这事儿,本来也不大,按理说就这么揭过去了,也不会有人再提起。
谁曾想……就在这晚,即不到三个时辰之后,出事儿了。
亥时将尽,东街那儿负责打更的人,发现了一具尸体——郑目开的尸体。
其尸身倒在城东一间客栈的后巷,几乎全身都是伤,脸都被打得走了形。
此处书中暗表,这间客栈,就是孙亦谐黄东来和雷不忌住的那间。
你们要觉得古代打更的发现尸体后会惊慌失措、大喊大叫,那就大错特错了——干这行的,但凡能做得久的,他们见过的尸体比你们谈过的恋爱还多呢。
在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再怎么太平的年景里,一年四季里路边都会有饿死或者病死的人,到了冬天,冻饿而死的就更多了;所以那时节,打更的走在半道儿上,看到街巷里躺着没气儿的死人,那是件很平常的事。
老手见了,通常就是上前稍微查看一下,瞅瞅这人大致是怎么死的,像不像有传染病的样子,然后就淡定地去通知地保,再由地保定夺要不要惊动衙门。
郑目开的死状是人都能看出是凶杀,因此,衙门口肯定要出动,捕快仵作什么的都得来,即便是那种比较敷衍和无能的捕头,至少也得来走个过场。
这许州城的捕头叫董万,算是个很典型的大朙捕头。
他懂点武功,但只能打打地痞流氓、制制手下的捕快,遇上江湖高手和绿林道的就打不过了;他也有点头脑,但也就是常人水平,普普通通。
请注意,我这里说的“常人”是以现代人的标准出发的,那个年代的人,因为教育水平和自然科学常识的落后,大部分在今人看来都算是笨的。尽管他们和我们在生理上来说几乎没什么差别,但我们所处的时代,让我们自诞生时就已站在了巨人们的肩膀上,所以今人普遍更加“聪明”也是事实。
董万跑到案发现场查看了一下,并从郑目开身上那“广行镖局”的腰牌看出了他的身份,找人一打听就知道,郑目开生前是下榻在城西另一家客栈里的。
于是他又带人风风火火赶到了那家客栈,结果发现和他同行的两名趟子手也都死了,死在了客房里,且同样满身是伤,看起来像是被乱拳活活打死的。
一夜之间三条人命,又都是死于非命,官府不可能不重视。
由于这三名死者的随身财物都没有被拿走,所以这事儿看起来明显更像是江湖仇杀,而非图财害命;这种情况下,按照江湖和官府间约定俗成的规矩来走,那便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先通知广行镖局的苦主,让他们自己来追查,官府呢,除了替他们保存尸体、提供些现场的信息外,其他的都不管——你们要报仇就自己去。
飞鸽传书是很快的,而这大镖头死了,也是大事儿。
于是,广行镖局的局主,同时也是郑目开的师父,“通臂神剑”朱嘉端,隔天就亲自带着一众镖头和镖师共二十余人连夜杀来了许州。
这才引出那——雷不忌蒙冤身陷囹圄,孙亦谐笑探七柳幽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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