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癞子看过去,马汶捂着胳膊,脸色苍白,鲜红的血液正顺着指尖往下落。
赵哥儿目光冰冷,手里举着一把镰刀,上头沾了血。
刘癞子刚才没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河二狗说:“马汶这小子,刚刚想要把赵哥儿往草丛里拖,被赵哥儿给砍了。”
下手那速度,都不带犹豫。
男人一般都爱找刺激,挑战不可能。
河二狗以前觉得赵哥儿眼睛大大的,瞪起人来贼带劲儿,每当赵哥儿瞪他,心头就热乎乎的,现在这会儿热不热的不知道,腿是有点软了。
他想起以前,赵哥儿锄地回来,他堵在路上调戏他的时候,赵哥儿一直紧握着锄头柄,当时他以为是赵哥儿害怕了,想抓着东西来壮胆,如今直击这一画面后,又想,应该不是,他当初就嘴贱还没真动手,要是真动手了,那锄头应该会往他头上砸来。
我滴个乖乖。
越想越怕。
戏都不敢看了,“······我们快走吧!”
得不到的东西惦记太久,渴望太久,就会成为一种执念。
马汶的心态似乎都已经改变。
苦苦哀求没有用,那只能来强的。
他得不到的东西,那就毁了。
这股恶意来势汹汹,完全无法克制。
赵哥儿眼神冰冷:“你爹娘,你二叔三叔,你马家没一个好东西,以前常听人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我还不信,如今看来,你真不愧是他们的种。”
赵哥儿摘了满满一箩筐的笋才回来,到家歇了会儿,周哥儿牵着乖仔回来了。
“怎么摘这么多啊?”周哥儿问:“是不是家里没菜了?”
“没有,我夫君爱吃这个,”赵哥儿见他提着个篮子,里头装了些蒜叶和白菜,说:“你刚从地里回来啊?”
周哥儿回答:“嗯!刚到家门口,乖仔就说想回来,正好顺路给你送些过来。”他有些犹豫,为难着不知如何开口,赵哥儿主动问:“怎么了?”
到底是相处多年,周哥儿道:“乖仔说你家汉子教你们识字了?”
赵哥儿明白了,笑笑:“嗯!以后溜溜有空,可以让他过来,乖仔学的很好,每天都要复习半个时辰,可以让溜溜跟着学。”
周哥儿喜笑颜开。
他不求溜溜能学得像方子晨那样,只求他认得几字,不至于像他们这般,字不识得一个,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累死累活的也填不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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