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并没有完全结束,真凶依然逍遥法外,我和黄小桃回到市局继续调查。经过几天的搜查,某小区的物业报案说从一户公寓里闻到腐烂的臭味,我们立即赶往现场。
打开门一看,屋里到处是易玺的海报、CD、写真集、公仔等等,屋主人是易玺的狂热粉丝,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腐臭味!
我们来到卧室,看见一具女尸倒在地上,皮肤呈褐色,身上爬满了肥硕的蛆虫,嘴里淌出一些鲜血,不少警察见状都冲到卫生间呕吐去了。
我点燃自己前段时间调制的蛇骨香,放在一个手提式小香炉对着尸体熏了一会儿。这种香的功效是驱虫,燃烧起来会像一条扭动的蛇一样盘绕而上,蛆虫纷纷从尸体上掉下来,屋里的味道也稍稍好闻了一些。
我开始检查尸体,死者年龄大概二十五岁以下,身材中等,长发,死亡时间有一星期左右。
尸体已经呈现巨人观,当我掰开死者的喉咙,看见了令人窒息的一幕!她的喉咙里塞满了刀片,她的手指上也有一些细微的划伤,甚至不必用听骨木去听都能看出来,她死前有大量的内出血,积在胃里的鲜血被微生物吞食之后施放大量气体,导致腹部鼓得像气球一样,好像轻轻一戳就会爆炸。
我判断死因是吞食刀片导致食道破裂,造成缺血性休克,死者身上只有自己的指纹,结合周围的重重迹象看,应该是自杀。
黄小桃拍拍我说道:“宋阳,看柜子上!”
我抬头一看,那是一个玻璃瓶子,里面用药水浸泡着一截男性的那玩意,我拿在手里看了看,交给小周去化验DNA。其实我们都已经心中有数,这个狂热女粉丝就是杀害易玺的凶手,她无法摆脱强烈的负罪感,选择了自杀。
至此,案件宣告结束!
我并没有将案件真相透露给第三个人,而是编了一套合情合理的解释,其它人对我根本没有任何怀疑就相信了,易玺也洗脱了杀人罪名。
结案当天,黄小桃把办公桌上的东西收拾了一下,说道:“出去走走吧!”
我点点头:“好!”
我俩默默地走在街上,黄小桃心里和我一样,此时也是百感交结。这时一辆加长林肯停在我们旁边,从车上下来一个黑西装保镖,彬彬有礼地道:“两位,易先生有请!”
我跟黄小桃交换了一下视线,上了车,车里只有麦克·周,司机和一个保镖,今天的麦克·周没有戴墨镜,打扮得像个阳光的邻家男孩,我问道:“还没走吗?”
麦克·周打开一瓶香槟王,给我倒上:“下午的飞机,去内蒙古拍戏,可能会呆好几个月。”
我说道:“看来一切都恢复正轨了。”
麦克·周点点头:“走之前,我觉得很有必要见见你们二位!聊一聊我的事情!”
他一口饮尽香槟,开始诉说,他的真名叫易学兵,易玺的真名叫易学文,出生的时候他比易玺早几分钟,所以是哥哥。两人虽然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人,可是性格却跟名字一样天差地别。
小时候父母离异,兄弟俩也天各一方,麦克·周从小就特别不安分,打架斗殴吸毒什么都干。易玺却是一个上进的好孩子,勤奋读书,考进影视学校,一点点从默默无闻变成万众瞩目的巨星。
后来,麦克·周知道了这个弟弟的存在,他为了搞点零花钱,各种威胁勒索,如果易玺不给钱的话,他就出去做坏事,反正败坏的是易玺的名声!
他觉得明明是亲兄弟,可是命运却截然相反,他想用这种手段来报复易玺,可是易玺实在太忙了,除了定期打钱之外,根本就不在意他。
这让麦克·周的自尊心更加受伤,于是拿着易玺的钱到处吃喝玩乐,放浪形骸。
后来麦克·周吸毒被拘留,这个黑锅又是易玺背的,经纪公司觉得这样搞下去,易玺的名声迟早要被败坏,于是想把麦克·周也培养成艺人,两个人共同用易玺的名字。这就等于易玺一天有四十八小时,可以双倍地创收,同时约束一下麦克·周这个不稳定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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