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母亲眉开眼笑:“那你就要好好学习,像这个大姐姐,平日里少玩平板电脑。”“嗯。”女孩郑重的点头。然后她重新望向宋倾城:“姐姐,以后我读南城大学,就能跟你一样漂亮了。”宋倾城失笑,半真半假的点头:“等你长大,肯定会很漂亮。”这晚,宋倾城挂完水,已经是凌晨零点。郁庭川去取车,怕她身体吃不消,就让她坐在在大厅的公共椅上等着。遇到蒋宁,纯属于巧合。蒋宁剪了一头短发,身上穿着登山服,袖口高高撸起,她一手按着另一手的胳臂肘,指尖处是一颗蘸了碘酒的棉絮。宋倾城再见她,乍一看只觉得眼熟。等爸爸妈妈回家的小郁先生蒋宁犹豫几秒,还是朝宋倾城走过去。近两年,蒋宁不常待在南城,即便父母对此颇有微词,但她依然选择背着行囊,时不时前去沈挚支教的那个南方小村庄。有朋友说,她只是不服输,所以把沈挚当成生命里的一种执念。其实,连她自己都没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坚持?或许真像书上说的——哪怕千帆过尽,在余生也会遇到一个让自己手足无措的人。宋倾城看着蒋宁走近,并未有抵触心理,虽然她们算得上有过节,目光扫过蒋宁的左手臂肘弯处,她先出声问:“刚才抽血了?”蒋宁微愣,随即点点头:“有些贫血犯晕,所以来医院看看。”她望向宋倾城的手背:“你身体也不适?”“感冒。”宋倾城莞尔。蒋宁的神色微缓,似乎有话要说,但又不知道如何开头,彼此间沉默十来秒,她组织好语言才再度开口:“今天下午,我刚坐高铁回到南城。”“以前的事我欠你一声道歉。”蒋宁继续道:“那时候太过自我,哪怕快三十岁,很多想法都不够成熟。”所以,在她得知沈挚喜欢宋倾城以后,第一反应就是破坏宋倾城在沈挚心里的印象,让这颗朱砂痣变成蚊子血,而不是努力让沈挚更喜欢自己,这种思维方式,是霸道使然,也是成长环境决定的。“这两年沈挚一直都在南边。”蒋宁主动提及沈挚:“那里的条件不怎么样,去镇上就要四十几分钟,和山区没什么差别,今年年初的时候,他帮人换灯泡,不小心摔下人字梯,膝盖旁的小骨碎了,在医院躺了几天就坚持出院,回到村里也没闲着,拄着拐杖去给那些孩子上课。”宋倾城听完,微微一笑:“确实像他会做的事。”离开物质化的都市,以前想不透的问题,似乎都迎刃而解,不再被利益蒙蔽双眼,看待人和物自然也会纯粹很多。蒋宁停顿了下,又说:“你呢?念书念得怎么样了?”“还不错。”宋倾城回答。说着,她问蒋宁:“你和沈挚现在还好吧?”“就那样吧。”蒋宁的话里有着释怀:“他暂时没再婚的打算,我也不急着找对象结婚,以后的事谁都说不好,这一次,我不会再强求,顺其自然吧,要是哪天我觉得累了,可能就不会再往外跑。”这时,蒋母从外面回来。蒋宁冲宋倾城抿嘴笑了笑,就当是道别,然后去迎自己母亲。关于蒋宁和沈挚之间的感情,宋倾城评判不了什么,唯一能看出来的,就是蒋宁确实真的喜欢沈挚。就像她爱郁庭川,所以很清楚,喜欢和在意一个男人是哪种状态。目送着蒋宁母女离开,宋倾城也出了急诊大楼,刚走到门口,她就看见不远处,林荫道上在说话的郁庭川和江迟。江迟手下带的实习生里,有一位今晚值班出了点问题,所以他接了电话过来瞧瞧,这会儿准备离开,在急诊大楼外刚巧碰见郁庭川。郁庭川瞥见自己出来的宋倾城,结束和江迟的交谈,走到她面前:“等久了?”“还好,就是里面有点闷。”宋倾城道。江迟是打车过来的。他晚上和老同学有聚餐,喝了点酒,接到电话就直接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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