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天罡赶紧弯腰把裤子提起来,还没等说话,沈十三竟然一本正经的点评,“尺寸还行。”
军中不拘束,都是一堆人一起洗澡,这些兵蛋子洗澡的时候没什么乐趣,就爱比大小,所以沈十三这么来一句,严天罡竟然微微有点儿得意!
结果,还没得意完,人家又补了一句,“比我的小点儿。”
众人:“......”
有本事掏出来比比?!
沈十三不理众人,弯腰把自己的衣服抓起来,套在身上就准备走了,边走还边说,“还有不服气的,等老子下次来收拾......哦对了,那个你,你叫严什么?从今天起,滚过来给老子当亲兵。”
在座的士兵都蛋疼了,内心暗搓搓的后悔,我刚才为什么上去给将军捏蛋啊?!
亲兵!那就是将领的后备军啊!这是要扶严天罡上位的节奏啊!
将军!你回来,我要有蛋,你要捏吗?!
霍清站在远处看完了全场,心里的第一想法:这个将军好会收服人心。
沈十三没有看到他,直接回了自己的营帐里,霍清跟在他身后,一起去了。
等沈十三坐定,审了两张军报的时候,抬头突然看见一个人掀了帐帘子走了进来。
对于军事以外的事,他一向记性超差。
主要还是觉得费脑子,懒得去记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只见过霍清一次,还是在十几天以前,而且那时候霍清脸上还是血糊糊的,表情也因为悲痛而扭曲,跟现在安静站着的模样大相庭径,他一下没想起来这人是谁,当时就呵了一声,:“什么人?”
霍清自报家门,“霍清,将军前几天救的那个人就是我,多谢将军的救命之恩。”
沈十三仔细看了看他的眉眼,这才想起来,“你怎么还没走?”
他自己的伤恢复得很快,所以下意识的觉得,所有人的受了伤都恢复得这么快,只不是救了个老百姓,沈十三当然不会时实跟进,下面一直没有人来给他报告,他以为这人早就伤愈离开了。
霍清什么圈子都没有兜,直接道:“我愿为将军做谋臣,将军可能留我?”这是沈十三第一次认真看霍清,长得很文气,眼睛很有神,皮肤很白净,一点不像村庄里面养出来的人,个子倒还是不矮,只是整个人非常的清瘦,用他的标准来衡量的话,这就是一个风吹倒的男人,没什么用。
沈十三道:“是个人跑到我面前来要做我的谋臣我就要留着,我这军队里岂不是成了收容所了?你有什么本事?”
霍清根本无法证明自己到底有什么本事,他只能像赌博一样,说:“将军留我些时日,就知道我到底有没有本事。
所幸,他赌赢了,沈十三将他一留,就是十年,到今天,他三十四岁,逝世于盛京的这片土地。
沈十三难得的多话,他像是在絮叨,又像是在对棺材里的霍清说话,“这人是真的拼,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拼命的谋士,昌平之战,德阳之战,三岗岭之战,他都在军队里,那是最凶险的战役,多有没有武力的人都被送走了,就他偏不走,偏要跟着我踩着尸体,淌着血河拼死拼活,他老是怕我中计,看不透别人的计谋,老子才没他想得那么蠢。”
话是这么说,可事实是,每当沈十三险些中计的时候,都是霍清看穿了对方的圈套,也多的是时候,霍清一计能挡十谋士。
天下太平是霍清的目标,是他的信仰,但和沈十三的友情,也不掺假。
一个愿意在他最落魄时候收留他的人,一个愿意给他机会实现目标的人,一个他相伴十年的人。
最后到死,除了沈十三,他没有给任何人留下只言片语。
他再卑鄙,再无耻,再狠毒,手段再黑暗,可是他对沈十三忠心耿耿。
他不得不无耻狠毒,因为光靠‘我们要和平’这几个字,这世上永远不可能出现太平盛世。
沈十三的脸上并没有眼泪,但他狠狠的搓了一把脸,江柔感到他整个人其实是有些无助的。
再强悍的人,也不可能从容的面对生离死别。
沈十三身边的人不多,霍清没了,从此就只剩下一个皇帝了,但这种感情不是量计的,不管是霍清还是皇帝,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重要,每一段友情的情感,都是不一样的付出,都是独一无二的。
江柔伸手揽在沈十三的肩膀上,把他的头往自己的肩膀上按,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说:“你要好好努力,将来皇帝君临四海的时候,你要带一壶酒,到军师的坟前告诉他。”
江柔比沈十三矮很多,坐下来的话,这种差距就更大了,她努力的伸直腰,去接沈十三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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