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马车上,坐在副驾驶的杨红突然惊叫:“秦夕,我看见秦夕了,她上了林骁的车!”
前半句话,还让童诗诗兴奋了一下,后半句话,直接让她一阵无语。
“拜托,你说你看到秦夕,我信,但你说她还上了林骁的车,你让我怎么信?”
“真的,我真的看见了!”
杨红超级激动。
她是秦夕的超级死忠粉,家里不知收藏了多少有关秦夕的专辑和海报,还加入了秦夕的粉丝后援团。
因为表现积极出色,拿了好几件秦夕亲笔签名的纪念物。
所以,对秦夕,她自认绝不可能看走眼!
除非秦夕把眼睛也遮住,一张脸全给遮了!
“快醒醒,秦夕什么身份,那屌丝和秦夕八竿子打不着好吗?”
童诗诗伸出葱葱玉指,轻轻一点杨红额头,大感头疼。
这个闺蜜,是不是百合啊,追星能追到这个程度,出现幻觉了都。
听童诗诗这么一说,杨红一阵颓然,也许真是看错了吧。
虽然林骁人不赖,但确实够不着秦夕,很现实的问题。
“好了,开心点,刚才宏伟给我发微信了,说红海湾有个珠宝展,森林之光就在那里展览,我带你去开开眼。”
“森林之光?就那个在全国巡回展览,转了小半个华国,都没有人买得起的那个森林之光?”
“没错!”
“陆宏伟叫你去?他不会是要买来送给你吧?”
脑子里突然升起这个想法,杨红吃了一惊。
确实,以陆宏伟的实力,不可能只叫童诗诗过去看看,那还不如不去,免得暴露自己的短板。
既然叫童诗诗去了,很大概率,就是要买来送给童诗诗了。
一时间,杨红心里泛起阵阵酸味,倒不是嫉妒,就是羡慕。
一个女人,能有一个这样的男人对待自己,真的是件很幸福的事啊。
而,童诗诗显然也认可了这个说法。
那张精致的脸庞之上,充满了浓烈的期盼和幸福,以及,一丝藏在深处的得意和炫耀。
她身边的朋友很多,之所以和杨红关系最好,就是因为,杨红各方面都不如她。
这让她,很有成就感!
然而这并不能满足她的内心需求,她想要的是,其他人对她,也能像杨红对她那样,言听计从。
可这以她的条件来说,已经不能算作是目标,而是梦想!
只不过,等一会森林之光到手,这个梦想,就可以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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