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是什么特长都没有,甚至都没有高中毕业,就要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迎娶高富帅了?
——莫名有种抱着大腿的爽感时怎么回事?
顾珠压下那种奇妙的感觉,理智让他退缩,谦虚道:“我什么都不会,如果你只是让我带着小十二,叫他不要做蠢事,或者被什么坏人带坏,那其实也不必让我做什么摄政王,随便给个王爷当当就好。”
顾珠这话说得其实在旁人听来也十分骇然。
什么叫做随便给个王爷当当?
普通人别说当王爷,就是穷尽一生,也不过就是当个九品芝麻官。再好一些的,花费几十年,甚至是几代人的命运,才堪堪跻身上流,成为皇权附庸。
而在顾珠这样出生便是侯爷的人的嘴里,王爷也就不过如此一样,勉勉强强让他满意。
——这是从小便没有受过什么苦的人,是什么想要得到,立马就有人豁出性命送给他。
然而王爷的位置在谢崇风看来并不够,二来顾珠这位小东西,也不像他本人说的那样一无是处:“不要妄自菲薄,珠珠,你比你想的更优秀,比如你交给你待今大哥的水泥,他用得很好,还有你推荐你二哥哥去兵营,他如今做得也很好,你慧眼识人,知人善用,最最重要的是,倘若你做了摄政王,有你管着十二皇子,他不敢不听话,你是他表哥,是他长辈,我若训他,旁人会说我僭越。”
顾珠无语,你僭越的还少了不成?
不过他被夸得怪不好意思的:“我真这么厉害?可别人不这么想怎么办?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他们不敢。”谢崇风淡淡道。
顾珠被这四个字说得心脏都重重跳了几下:“那我做了摄政王,是不是可以释放白妄了?”
白妄……
小东西小时候就喜欢过的人。
为什么喜欢?
因为当初那白妄带着满满几车的白花花银子送给了顾珠,小东西当时急得上蹿下跳,就缺这银子,一碰到,便感动了,连带着看那白妄大概都像是上天派来拯救他的英雄。
珠珠对所有能帮他的人都有着好感,换句话说必须对他好,一旦有一点点不好,立马就要翻脸。
“可以。”谢崇风垂下的眸子,再看向他的顾珠时,有着几分无奈的纵容,“只是他们漕帮,要换人接手。”
“换就换,总比没命了好。”顾珠笑道。
谢崇风却不这么认为,珠珠是视金钱为粪土,视权力为虚无,但旁人并不像他的小朋友这样洒脱,白家恐怕不会答应,任何在底层挣扎生存过的人,都不会轻易放弃的到手的东西。
“恩。”但谢崇风没有跟顾珠说这些的必要,目前,他只希望少年高兴。
“那、那现在似乎没我什么事儿了,我出去跟爹说一声,然后再送小十二回他娘那里,你让其他皇子也回他们各自的府邸吧,总关在宫里算什么呢?”顾珠说完,又摸了摸下巴,说,“这样,你不要出面,我去说,他们怕你……”说不定还恨你。
谢崇风只听这番话,便知道小东西大概在替他考虑,他从善如流地接受这份关心,哪怕只是一点点:“好。”
“那……我爹去掉驸马头衔的事情,什么时候做呢?”顾珠惦记着这件事,他很清楚他爹这辈子都在企图摆脱长公主,从前是因为他才忍让,如今人都死了,也就不忍了。
“什么时候都可以。”
“那小十二什么时候登基?”
“随便。”
“这……好吧,随便吧,你定。”顾珠懒洋洋地重新趴回谢崇风的怀里,却忽地发现都覅那个脖子上衣襟稍微遮住的地方,有一条红紫色的淤青,伤痕出过血,但现在只有淤青与血痂,像是什么人从后背突然要勒死谢崇风一样!
“咦?”顾珠手轻轻碰了碰,“这是你在西北战场留下的吗?”
脖子是一个人最脆弱的地方,有条只要稍稍用力,就能被尖利指甲扣挖出来的大动脉,有脆弱的喉结,学过武的人拇指使劲往下一摁,便能抠破,导致窒息而亡。
谢崇风脖子上的伤的确是在西北那群蛮横的匈奴身上惹来的,匈奴人部落中有一个王子很会使锁链,他冒进急着打完回去见受伤的顾珠,一时没留神,着了道,脱身之后他便将那王子的脑袋都砸烂了。
但此刻顾珠轻轻碰着,却没感觉出任何杀意,只看见谢崇风喉结轻微上下动了动,然后捉住了他的手,轻描淡写地笑了一下:“是一点意外,过段时间就会好的。”
顾珠莫名感到点难过,他问谢崇风:“还有别的伤吗?”
谢崇风:“你要看?”
“想看。”他的伤都被谢崇风看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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