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觉得我不爱胡风了。
明明在橱窗前看到一件蓝色丝绒的西服套装,我都要驻足打量好几眼,可穿到胡风身上,我只觉得难看。
百般的难看。
按理来说不应该,胡风身材不错,有健身的习惯,一直看得到腹肌,还有媒体说的什么线。
我不懂,因为我不健身,每次都只是在胡风要带我上晚宴前两天突击一下,饿两顿,或者裹一下保鲜膜。
恩露每次看到我扔到垃圾桶的保鲜膜,都说我和胡风不是一类人,不知道我和胡风是怎么结的婚。
胡风,年轻有为的富二代,小小年纪就帮家里打理公司了;而我,整天泡吧蹦迪的一混子,和胡风唯一的相同点,就是爸妈有点钱。
不过以胡风这个富二代的标准,我是算不上富二代的,顶多小资二代。
胡风怎么看上我的我不太清楚,但我当时的确是看上了他。
他在一众富二代里很出众,倒不是事业——对他的事业我是一点也不关心——而是俊俏的一张脸。
鼻子尤其优越,又直又翘,搞得我还让在韩国的朋友调查了好一番,确定是原生态的才放下心来。
我妈说了,找男人就该找这样的,不然以后到床上要吃闷亏。
我深以为然,用夜里的婚姻生活证明我妈不是瞎侃。
以我妈阅男人无数的眼光来看,胡风也是万里挑一的。
她表面不动声色,好像还瞧不上胡风的一副样子,等胡风一走就拉着我的手,叫我一定把他拿下。
所以我没有选择错,要知道现在找个看得过去的富二代有多难,歪瓜裂枣的可太多了。
我混子圈的姐妹们,不是找了个满脸钉子的摇滚歌手,就是像刚从海里捡上来一样的长发邋遢大叔。
这两种人还挺会给自己找说法,美其名曰地称男友为:艺术家。
我无神地盯着他们,在心里向上帝发誓,信女这辈子甘愿不懂艺术。
因此得知我找个正正经经的商人之后,她们都发了疯似的笑我。
土大款。
她们这么说胡风。
在一般的对话交流里这样运用:
“土大款是不是都不出来嗨?”
“土大款是不是特别肥?你是不是感觉快被压死了?”
……
其实我起先也想替胡风正名来着,可又觉得没必要,他的确是土,我给他聊游戏、电音、调酒,他一样都不懂。
这不是土大款是什么?
他的确只有点钱,结婚这么多年,我就没见他有什么爱好的,精神生活匮乏。
所以,结婚了三年后,我也厌了。
2
恩露拎起我的保鲜膜纸,十分认定胡风是规劝我不成,最后让我自暴自弃。
她说起胡风家的公司来,一长串的名字,我记不得,反正是以科技公司结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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