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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笔文学网>三百年前他们是人人艳羡的眷侣可一场劫难改变了这一切 > 第5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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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惟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五千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呵,那我岂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童年的雪灯笼很难说清决定签约那一刻的心情。那不是果断,也不是冲动,而是一种认命,一种面对命运冲击时震撼的接受。只觉得有缘至此,夫复何言?中国人对于“一见如故”这种情况有许多形容,诸如“三生有幸”、“缘订三生”、“一见倾心”、“倾盖如故”、“似曾相识”……而最准确的一种,便是“缘分”。谁能说唐诗宋词元歌没有缘呢?与这样的缘分相比,一纸合同几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你答应把生意给我们做了?”元歌和宋词一齐惊喜地叫出来。我点点头,心头那丝震撼依然动荡不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一切都是注定的。唐诗遇到宋词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词佩戴着那样一块温润得直抵人心的宝玉也是注定的。“玉”便是“遇”,这是天意。我望着她们俩,自心底里感到熟稔,一种刻骨铭心的亲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这样的安排,要暗示什么呢?元歌仍在欢呼:“太好了,没想到谈判会这样顺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也为了有缘相见,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好,我请客。”宋词附和。“那怎么行?当然是我买单!”元歌对我眨眨眼,“其实谁买还不是一样?都是公司报销。不过那个掏钱结账的过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我笑起来。这次她们两个倒难得意见一致。我喜欢她们,她们是两个真正的白领,而没有通常白领那种世俗化的通病。来到餐厅,我本能地先让宋词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宋词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元歌笑:“一定是刚才开会时你写字暴露的。”“可是刚才我根本没有拿过笔。”“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馅儿。”宋词钦佩地看着我:“唐小姐,你真是细心,观察入微。”我苦笑,心头错愕不已,不,不是刚才观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词这个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块玉。可是,我为什么知道这一切呢?侍者送上菜谱来,宋词让我点菜,我推辞:“我又不懂点北京菜,你是老主顾,还是你来吧,我什么都吃得。”于是宋词做主。我提点一句:“别忘了点甜品,元歌喜欢吃的。”“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品?”“你喜欢甜品吗?”我怔忡,“我随便猜的。”“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赞叹,“唐诗,你要是个男人,我一定爱上你。又斯文,又细心,又会做生意,文武双全。”我羞赧,这人拍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抛上天去,只不知跌下来时有没有人接着。边吃边聊,我渐渐知道她们两个也都不是北京土著——宋词在蒙古出生,骑马背,喝羊奶,直到小学毕业才阖家迁至北京,所以性格有点像男孩子。她的父亲是政府官员,与“王朝”总经理有点交情,遂将女儿推荐至公司出任制作部经理,情况约等于李培亮之于“再生缘”;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师范学院毕业后不服从分配,一个人单枪匹马来到京城打天下,从广告业务员做起,两年跳三级,升至创意部经理。我也将自己的经历向她们和盘托出:小时候在农村,六岁去台湾。这次来北京,是我出去后第一次回内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完全没有陌生感,仿佛故地重来,连风的气息都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在风中,时时听到有声音在轻轻呼唤我的名字,一个我自己不知道的名字,儿时的名字,我知道那是在叫我,可是听不清。走在北京的街道上,我总有一种感觉,好像随时转过某个街口,就会迎面撞上一个熟人。我总觉得,生命中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现在忽然想起来,可是又记不清楚。而当我遇到她们两个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会不会是因为在电视或者杂志上常常看到有关北京的消息,所以来到这里才觉得似曾相识?”元歌帮我分析。我摇头:“那种熟悉感,不是因为我看到什么具体的建筑或者景物,而是因为那种气息。从在北京机场一下飞机开始,我就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关乎我的一生。每走一步,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一分。可是,我想像不出,会是什么样的事情。那种感觉,有些兴奋,有些紧张,又有些担心。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也许,那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你认识我们两个吧。”元歌娇笑,“你不觉得我们三个的名字巧得出奇吗?”“唐诗、宋词、元歌,像不像艺名?”宋词也笑,“好似瞎子琴师教出来的三个女伶。”“为什么琴师一定要是盲的?”元歌抬杠,“我说应该是陶渊明养的三朵菊,林和靖种的三株梅,齐白石笔下的三只虾,徐悲鸿纸上的三匹马……就算做戏子,也一定是哪个戏班的三根台柱子,红得发紫的那种。”“红又怎么样?戏子终究还是戏子。”“那可不一样。就像现在,不红的叫演员,红的就叫明星,身价差远着呢!”“好了,元明星,要不要请你签名呀?”宋词讽刺。元歌不以为忤,迅速接口:“这个嘛,请你问我经纪人。”我笑起来,听着两人斗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来了。我们没有要酒,可是咖啡也是会醉人的,我小口小口地啜着,已经醺然。曾几何时,我亲眼目睹过宋词和元歌两个人,也像此刻这样,针锋相对,寸步不让。那娇俏的表情,那愠怒的眼神,多么熟悉!可是,我明明是今天才认识她们呀,因为一纸合同。我弄不明白了,到底我是为了玉饰展才来北京的,还是玉饰展根本只是让我来北京的一个契机,而冥冥中其实早有安排,注定我要与宋词元歌相遇相识,一起去寻找我们共同的回忆。那些湮没在记忆深处的陈年往事,那些不可碰触而又无时或忘的心痛,到底是些什么呢?直到这时候,我才有机会细细打量宋词。她属于那种骨感美的典型,眉形整齐,与峻挺的鼻子横竖分明构成一个“t”字,棱角突出,轮廓鲜明,倒有些像欧洲人的脸型。但是到了下半部,因为嘴唇的小巧与丰满,整张脸的线条忽然柔和起来,平添了几分稚气,这使她所有的性格与倔强都变成小孩子的赌气,有种婴儿般的天真。而这天真里,写着不甘心、不服气、不安定、不知所措等种种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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